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1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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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文备〔2015〕694号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

渝安监发〔2013〕24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和市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1〕132号)的精神,加油站在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时应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以上水平。为加快推进我市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安全标准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逐步开展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考核达标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逐步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促使我市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二、创建范围

    重庆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

    三、总体思路

    采取“试点示范、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推广”的方式实施,由市化学品登记办统筹协调。规模属于一级、二级加油站的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由市化学品登记办具体负责组织;规模属于三级加油站的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由当地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负责组织。

    市化学品登记办将在原有评审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再认定一定数量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作为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另行公布)。

    四、目标任务

    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全市所有加油站达到三级以上安全化水平,2013年完成20%加油站的安全标准化创建评审。加强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严格达标考评验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全市加油站综合安全水平。

    五、工作步骤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重庆实际,2013年我市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达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3年1月到4月为标准制定、宣传动员和试点阶段。主要是制定加油站安全标准化标准,宣传动员,在我市主城区、渝东南、渝东北和渝西等四个片区分别开展加油站安全标准化创建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2013年4月5月为试点经验总结及企业创标阶段。分片区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其他加油站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组织专家或委托评审机构为本单位安全标准化创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对照标准要求,完善“硬件”、“软件”工作,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2013年6月到12月上旬为达标考评阶段。今年确定要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任务的加油站必须在2013年9月前提出达标考评申请,评审机构要在12月10前完成对申请单位的达标考评工作。

    第四阶段,2013年12月中下旬为总结提高阶段。nth="12" w:st="on" year="2013">12月2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地、本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回顾,将情况报市化学品登记办。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开展加油站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具体行动,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企业自我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结合相关宣传活动,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辅导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深入管辖企业进行思想发动,讲清基本道理,帮助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加油站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端正态度,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自觉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二)各负其责,务求实效。开展加油站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企业是主体,责任在企业;各加油站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制定本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分步实施;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重庆市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逐项逐条抓好自查自纠,务求本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标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确保本企业运行安全,确保安全标准化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分类指导,加强监督。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区分各加油站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实施分类指导;督促加油站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标准化活动中的问题,探索和丰富安全标准化的内涵,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企业,要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联 系 人:周小波

    联系电话:67535892  13637864188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nth="1" w:st="on" year="2013">2013年1月25日

关键词: 重庆 加油站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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