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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8    浏览次数:3

教技[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依托高等学校整合提升并建设认定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现将《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宏观引导,积极创造条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水平、实质性国际合作。

教育部
2014年1月10日

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决定依托高等学校整合提升并建设认定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在建设模式、科研组织、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等方面推进机制创新、改革试点,以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学术声誉,加速世界一流学科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一、实施意义

    (一)实施联合实验室计划,是加快教育改革开放、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的战略行动。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阶段,改革创新、对外开放是提升质量的强大动力和有效途径。联合实验室计划积极吸引汇聚国际创新力量和资源,集聚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形成对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的立体支撑,将显著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国际影响力,引领发展方向。

    (二)实施联合实验室计划,是促进和深化高校科技国际合作的有力举措。实现创新驱动、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我国高校迫切需要集成国际资源、借鉴先进管理,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以联合实验室为合作载体,以法人共建协议为机制保障,旨在建立机构对机构的国际合作新模式,将极大促进高校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国际科技合作。

    二、总体目标

    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到2020年,选择高校优势学科和领域,依托国家级或水平相当的科技创新平台,择优整合提升和认定一批有一定规模、代表我国科学研究水平和实力的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使之成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学术中心,聚集一流学者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创新基地。

    联合实验室的主要建设目标,一是支撑形成一流学科,引领新兴、交叉发展方向,学科实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二是承担国际前沿或重大需求科研任务,持续产出国际学术界公认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原始创新成果,学术影响力进入国际一流。三是汇聚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杰出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领军人才水平达到世界一流。四是充分利用国际化人才培养手段,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国际一流。五是执行国际化运行机制、人才评聘、学术评价和支撑服务,实验室管理水平达到国际一流。

    三、指导原则

    (一)坚持以机构对机构的对等合作为培育前提

    中外合作双方应已签订法人间实质性合作协议,共建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可行,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中方申请单位(高校)相关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和特色优势学科,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外方合作单位(高校或科研院所)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世界一流或先进水平,并落实相对独立的研究机构承担共建任务。

    (二)坚持以国际化学术机制和环境为建设重点

    联合实验室应瞄准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问题,汇聚全球优质科技资源,营造宽松学术氛围,开展国际化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互换和联合培养,探索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选拔聘用机制,延揽世界水平优秀人才和团队,汇聚国际化研究队伍。鼓励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运行模式,营造开放、互动、稳定的国际化管理机制。

    (三)坚持以汇聚资源和创新机制为保障手段

    围绕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通过不断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汇聚队伍、整合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联合实验室建设水平。以评聘、考核、薪酬制度创新保障高水平、多元化、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建设,以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以资源配置方式和科研组织模式创新保障创新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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