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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4-01-27    浏览次数:2

教体艺[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思路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艺术教育对于立德树人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学校艺术教育是实施美育的最主要的途径和内容。艺术教育能够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目标,学校艺术教育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和功能。

    2.新形势要求加快发展学校艺术教育。近年来,学校艺术教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艺术教育的育人功效日益凸显,学生艺术素质普遍得到提升,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相互衔接的艺术教育课程体系初步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但是,艺术教育依然是学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艺术课程开课率不足、艺术活动参与面小、艺术师资短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学校缺乏基本的艺术教育,艺术教育的评价制度尚未建立,这些问题制约了艺术教育育人功能的充分发挥。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艺术教育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发展。

    3.明确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艺术教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学校艺术教育特点与规律,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探索艺术教育与其他相关学科相结合的途径与方式,合理配置艺术教育资源,着力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艺术教育,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艺术教育发展的差距,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和学生综合艺术素养多元评价制度,强化和完善艺术教育保障机制,努力破解当前艺术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科学发展。

    二、抓住重点环节,统筹推进学校艺术教育

    4.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普通高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艺术课程。

    要因地制宜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式,探索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实际的艺术教育方法,建立以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5.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艺术活动。开展学生艺术活动要以育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要进一步办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的建设工作。鼓励学校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定期举办艺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并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中小学校要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 1”项目,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等活动,努力实现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组织学生赴外地参加艺术活动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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