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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第一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8    浏览次数:2

 

农医发[2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日,黑龙江等22个省级兽药监察所报送了2013年12月份兽药监督抽检并经抽样确认的185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兽药生产企业10家(附件1),涉及假兽药10批(附件2);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175批(附件3),现予公布。请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以下要求组织查处。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和附件3的假兽药,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

      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该企业生产的假兽药汇总表

农业部

2014年1月26日

 

 

 

  下载文件:  农医发〔2014〕6号.ceb    

  2014年第1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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