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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广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画册照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7    浏览次数:5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自治区纪委领导要求,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农业厅将编印广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画册,请各市农业局(农委)予以高度重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画册编排

  以全区14个地级市为单位进行编排。

  二、照片内容要求

  要反映这几年来所抓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情况,大体选拍照片的内容。

  (一)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领导重视情况以及措施、要求和成效;

  (二)抓党风带村风促民风情况;

  (三)产业发展情况;

  (四)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

  (五)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六)体现“安农工程”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

  (七)团结和谐特别是社会治安情况;

  (八)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村容、村貌;

  (九)其它。

  三、文字要求

  (一)每个示范点要有200字左右的简介,主要反映抓党风带村风促民风、产业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情况;

  (二)要求每一张照片都附有文字说明。

   四、照片规格

  电子照片大小在3兆以上(可请专业照相人员协助拍摄)。

   五、报送时间

  请各市于2013年5月25日前将电子照片上传至驻自治区农业厅监察室,QQ:329598073。联系人:张清泉,联系电话:0771-2182582、 15177767785。请各市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名单(电话、手机号码)。 

 

2013年5月6日

下载:通知电子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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