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开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7    浏览次数:1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中开展“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3〕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防范事故见成效”活动对规范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行为、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有关中介服务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安全评价等专业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这次活动的内容、时间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要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健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规范执业行为,努力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各服务机构按要求制定的实施方案,要于5月20日前报送我局规划科技处。我局将对各地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以及各专业服务机构制定方案和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  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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