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3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提醒与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3-05-07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相关组织工作,请以下单位(西藏自治区、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及时登录系统完善联系人信息,以便相关材料的发送。

  此外,针对申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特作以下几点补充说明:

  1、请各省科研教学单位(包括教育部直属农业类大学),有关市(区、县)申报单位及个人与本省农业厅科教处联系申报。

  2、申报材料的附件原件(有公章、签字)需要彩色扫描后在系统中上传(如证书,带有公章或签字的纸质材料),成果奖附件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格式请在附件中下载。  

  3、 成果奖经济效益计算办法、应用证明格式可参考2010年丰收奖经济效益计算办法与格式,详见http://www.farmers.org.cn/chengguo/。

  4、奖项附件说明:

  成果奖需要上传以下附件:

  (1)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2)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

  (3)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证书;

  (4)县级以上农业或统计部门成果应用证明;

  (5)经济效益报告;

  (6)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贡献奖附件需要上传基于评审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合作奖需要上传以下附件:

  (1)工作总结;

  (2)连续合作3年(含)以上 的证明材料。

  5、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的联系人信息:

    宋丽丽(全天)15117925762;董薇(上午) 010-82109823;孙峥(下午) 18310147130

  6、其他未尽事宜,请大家关注中国农业推广网及信息员工作平台,将予以及时公布。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