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总结收尾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2〕1177号)、《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1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地2013年要进一步巩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相关工作,尤其是近期要严格根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2013年3月20日下发的《关于尽快上网公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的通知》精神,按照商秩司函〔2012〕61号文件规定的格式,尽快上网公布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为此,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2012年审核清理工作总结中报送的审核清理情况(见附件:贵州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认真核实、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4月21日及时反馈到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二、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于发现屠宰企业 存在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或有违法行为等情况,应及时核实线索、调查处理,将查处情况报告 省 商务 厅 。 如涉及屠宰企业资质变更, 应对 定点屠宰企业名单做相应变更。
三、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及时登陆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补充、更新、完善屠宰行业基础信息和更新、确认换证状态。
四、向社会公布定点屠宰企业名单时,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省厅公布正式名单以前,如有修改调整请及时与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