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3〕33号

发布日期:2013-05-08    浏览次数:2

各市农委: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对执业兽医制度、2013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等内容的宣传,针对在校大学生、动物诊疗保健和养殖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切实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宣传工作。从2013年起,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每2年举行一次,各地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宣传到位。

  二、做好考生报名与现场审核工作。各地要做好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调试,更新完善相应设施设备,确保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正常使用。要做好考生报名咨询工作,及时解决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按照《公告》要求,严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做好考生资格现场审核等工作。

  三、落实各项考务工作。强化考务培训。我委将根据农业部有关培训要求,举办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务培训,重点加强对考试规章制度、工作规则、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规范考点设置。农业部要求2013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要选择高考标准化考场,考场内须配备监控和信号屏蔽装置,监控录像于考试结束后由考区统一寄送农业部。考场考生人数不低于800人。我委将根据考试报名情况,统筹全省考点的设置。请相关考点按照农业部要求,提早做好考场联系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四、确保考生信息安全。为进一步保障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安全,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信息中敏感数据(如电话号码等)采取加密方式存储,系统中不再显示电话号码。各级考务人员通过解密装置--nv100固话终端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农业部将对考区和实施考试的考点统一配备解密装置。

  五、加强考试组织保障。一是制定考务工作计划。我委制定了《江苏省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江苏省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各地要及时制定考务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我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二是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加强考务人员管理,保持相对稳定。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要与公安、保密、卫生、电力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试卷保密、应急管理、考试实施等相关工作,确保全面有效完成各项考试任务。

  附件:1.江苏省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江苏省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

附件.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