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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务部关于开展老字号发展情况调查的函

发布日期:2014-02-18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了解近年来老字号企业发展情况,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做好保护和传承老字号工作,我司决定对老字号发展情况开展调查,主要调查内容如下:

  一、当地老字号企业数量、分布及营业收入等基本情况(包括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当地认定的地方老字号,具体见附件)。

  二、老字号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当地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及主要成效,行业协会所做工作和成熟经验。

  四、对进一步保护和传承老字号的工作建议。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调查内容要求,深入重点企业,听取协会和专家意见,全面掌握情况,查找困难问题,分析问题症结,提出政策建议。请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与调查表(含电子版)一并报我司企业发展处。我司将结合工作安排赴各地开展实地调研(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涛

  电  话:010-85093768

  传  真:010-85093767

 

  附件:老字号发展情况调查表.docx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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