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建立黑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组织协调和统筹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养老服务相关政策。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永波 副省长
召集人:王大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喜军 省民政厅厅长
成 员:
陈永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克敏 省精神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郑丽萍 省发改委巡视员
辛宝忠 省教育厅副厅长
郭大春 省科技厅副厅长
赵春波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国黎 省民政厅副厅长
邹大力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佩钢 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耀辉 省人社厅副厅长
杨志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春青 省住建厅副厅长
朱金玉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白春贵 省扶贫办副主任
韩慧峰 省文化厅副厅长
魏新刚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义平 省地税局副局长
王春莉 省广电局总编辑
李 峰 省体育局副局长
刘树胜 省统计局副局长
马文博 省工商局副局长
朱德宝 省新闻出版局副巡视员
姚贵宝 省质监局副局长
李明焕 省金融办副主任
龚振山 省物价监管局副局长
李兴伟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杨铁生 省老龄办副主任
孙永成 省总工会副主席
关 威 团省委副书记
吴 华 省妇联副主席
盖景福 省残联副理事长
贾沛文 黑龙江保监局副局长
刘荣升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政教新闻中心主任
王爱丽 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研究员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工作会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拟定会议议题和议程,在会议召集人审定后,做好会议通知等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国黎兼任,其他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若有需要,经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