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总支(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在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内直党工通字[2013]18号)要求,现将《各党总支(支部)在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工作。
附件:《各党总支(支部)在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意见》
厅机关党委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各党总支(支部)在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厅党组关于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的决策部署,在全厅系统开展好这次专项活动,切实改善全厅系统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厅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率先垂范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从4月份起在全区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作出的重要部署,更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中央“八项规定”的重大举措,也是当前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厅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重要意义,并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立即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党委和厅党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按照厅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及时进行思想发动和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具体要求以及重点整顿的行为,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严于律己,自觉做到正人先正己,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和良好的形象,推动专项整顿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要结合实际、真查真改、务求实效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厅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及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和每个党员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在深入学习和广泛动员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党员要首先带头自查自纠,特别要在“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九个方面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方案》中针对“三公”消费纪律及廉政纪律方面提出的11项重点整治的具体行为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深刻剖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努力从根源上加以整治。
三、要加强领导、立规建制、搞好统筹
各党总支和党支部一定要把专项活动与贯彻落实十八大和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并要充分利用网络、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公示整改措施、公开办事承诺。坚决防止一阵风、搞运动、一抓就好转、一松就反弹。因此要切实针对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最终达到规范机关行为、转变机关作风、增强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做到“两促进”,防止“两张皮”。
四、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责任到人
按照自治区党委《全区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宣传动员,打好思想基础。从4月20日开始到6月15日进行第二阶段即自查自纠、监督检查;从6月15日到6月30日为第三阶段即完善提高、健全机制。各党总支和党支部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精心组织,根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请于4月2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厅机关党委。在活动开展的每个阶段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上阶段工作总结报厅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