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招办获悉,《2013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日前公布。今年我省的专项计划将不再单独划线,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以及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120%比例进行投档。
《办法》规定,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3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专项计划为贫困地区指定招生计划,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录取。我省今年的专项计划单独编制计划,按教育部统一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执行,专项计划分本科和专科(高职)两个批次单独进行公布。
专项计划实行单独批次填报志愿。按照批次安排,本科志愿填报在专项计划本科批,专科(高职)志愿填报在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批。专项计划仍实行“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模式,每个批次的每所学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考生第一次填报在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专项计划本科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第二次填报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专项计划专科(高职)志愿与普通类第二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录取,分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批,本科以上院校在提前批结束时进行录取,专科(高职)批在本科三批结束时进行录取。专项计划不调剂,不征集志愿,如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适当降分,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甘肃日报 记者李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