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修订《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05-09    浏览次数:2

  明确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民生商贸服务业项目、与生产流通直接相关的服务业项目、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的服务业项目,以及与公共服务直接相关的项目,具体包括家政服务、大众化早餐工程、社区商业、商贸物流、品牌促进、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市场监管监测、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应急调控等。专项资金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第三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区域发展差异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切块分配。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