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交安〔2013〕212号
关于印发《上海交通港航行业2012年安全工作总结和2013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安全发展,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市交通港口局制订了《上海交通港航行业2012年安全工作总结暨2013年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上海交通港航行业2012年安全工作总结和2013年安全工作要点
一、2012年安全工作总结
2012年,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抓防范、突出系统性”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
(一)基本情况
1、城市交通方面
2012年,上海市道路交通行业共发生事故81起,死亡102人,同比分别下降16.49%和22.7%。其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1起,死亡14人,同比分别下降75%和54.8%。在道路交通各行业中,出租汽车事故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全年共发生事故34起,死亡35人,同比分别上升30.8%和25%。
2、港航方面
2012年,上海市内河辖区共发生内河水上事故8起,沉船6艘,同比分别下降20%和25%;死亡3人,同比上升300%;直接经济损失419万元,同比上升6.23%。上报的8起内河事故中无重大事故发生。未发生港口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报监水运工程项目事故;无引航上报事故。
2012年,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安全情况总体受控,但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二)主要工作
1、健全机制,着眼长远
一是调整局安委会组成人员,及时部署2012年安全工作主要任务,下发“任务分解表”,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与相关局属单位和两级管理区县交通主管部门签订年度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书。二是建立上海交通港航运行安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和局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三是对市运输管理处、市航务处、码头中心和质监站等单位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履职专项督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四是委托行业协会开展年度道路危运企业安全评估,完成省际客运安全评估标准研究。五是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组织行业宣贯,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加大力度,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完成年度行业安全警示片、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和安全工作履职报告汇编制作;下发《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行业安全事故统计工作;编发月度安全事故信息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出入市境月度情况,并不断补充完善有关内容;编制行业安全统计分析报告。
二是强化行业应急管理。与江苏、浙江两省交通运输厅签订《长三角安全、应急合作框架协议》;制定《上海市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稳定预警机制》和《上海市内河社会应急响应力量征用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行业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和应急管理“机制创新年”活动方案;规范水上公共交通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报送工作;进一步明确赴事故现场处置相关规定;会同局属单位搭建春运期间7天天气预报趋势信息平台,及时向客货运企业提供气象信息;开展公交车厢突发事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泄漏、公交停车场消防等应急演练。
三是严格事故查处整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2011年“9.1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针对“4.22”旅游包车重大事故,配合苏州警方认真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对“6.4”欧姆龙班车撞车事故、“6.16”泛华公司班车追尾事故、“8.28”龙港快线追尾事故、“9.15”硫酸泄露事故、“12.16”沪铁公司责任事故等开展调查,严肃查处相关企业和人员。
3、专常结合,强化监管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本市交通港航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打非治违”、“道路客运安全年”、“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清剿火患”等专项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油品运输专项整治;根据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要求,在行业内开展客货运营运车辆驾驶人员排查工作;配合市安监局做好本市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重点专项整治。
二是做好安全专项检查。开展行业全面防火检查;针对春运、全国“两会”、“五一”、国庆、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组织开展行业安全专项检查;会同市安监局开展本市石油库专项安全检查;落实“8.28”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急部署全行业特别是省际客运行业安全大检查;开展行业防汛防台专项检查。
三是实施联动监管。会同市安监局、公安局及化工区管委会等,联动联勤,形成监管合力。
3、突出重点,加强保障
一是轨道交通方面:完成1号线安全评价工作,启动2号线安全评价工作;会同市应急办、市建交委和申通集团每季度开展公交配套演练,编制轨道交通《应急手册》和《预案汇编》;配合做好《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改工作。二是危险品运输方面: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完成本市14个危险品指定道口设立危险品运输车辆道口检查专用通道的设计方案,并及时启动专用道通及前方引导标志设置建设工作;配合市安监局做好《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修订意见;会同市安监局做好港区危险品管理职责划分工作。三是省际客运方面:下发《上海市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根据交通运输部紧急通知要求,督促长途客运班线企业严格落实6项强制措施;委托行业协会开展1000公里以上线路途经道路安全适应性第三方评估;制作长途客运安全3分钟宣传短片。
二、2013年安全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聚焦交通港航发展的总体工作要求,聚焦重点行业与关键环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部署要求,围绕“坚持公交优先、立足综合交通、聚焦港航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安全责任体系、法规制度体系、教育培训体系、事故追责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联动监管体系等安全监管工作体系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行业本质安全和监管效能,实现行业安全平稳受控,为交通港航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要点
1、创建平安交通推进安全发展
按照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制定《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从2013年起,用5年时间,以“平安交通”为载体,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平安道路运输”、“平安城市客运”、“平安水路运输”、“平安港口码头”、“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上海交通港航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全面落实市府相关文件要求
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梳理涉及我局的相关工作并制订贯彻意见,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二是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本市客货运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我局牵头的工作事项编制“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措施落实。
3、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考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局机关、相关局属单位和区县交通主管部门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制定出台考评发证、考评员、考评机构的管理办法,做到科学规范地开展考评。二是抓好标准化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安全生产标准化干部培训班,强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法规、政策的理解,提升工作的组织水平;面向企业举办标准化政策宣贯会,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三是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信息化平台。自建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平台,并有效对接交通运输部标准考评管理系统。四是积极推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在2013年底前,力争从事客运和危险化学品重点运输的企业达标。
4、深入排查隐患提升行业安全
一是以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轨道交通、省际客运、水陆危险品运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非法违规顽症痼疾,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二是制订“安全隐患督查管理规定”,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三是继续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加强专项检查,依法打击“三无”船舶和非法载客行为。四是配合民航管理部门做好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协调本市有关区(县)、行政机关和机场管理机构,落实机场保护区范围内的超高建(构)筑物控制、放飞升空物体、燃放烟花爆竹、鸟击飞机防范等管理和处置工作。
5、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切实做好春运、“两会”、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防台、冰冻雨雪、寒潮大风等特殊气候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定保障方案,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联动联勤,形成工作合力,与市国资委沟通,强化行业内国有企业安全责任考核;完善江浙沪“长三角”行业安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定期沟通联络机制;与上海化工区在执法、检查、信息沟通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强化源头管控;与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建立日常巡航联合执法、应急救援等联动机制。三是加强科技兴安,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营运车辆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6、加强安全宣教提升安全意识
一是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制定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安全培训贯彻意见,明确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二是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选聘优秀师资,完善培训设施,充实教材内容,坚持按需施教。四是加强宣传报道,重点突出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培训教育、应急演练以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等方面的报道,起到广泛告知的作用。
7、加强安全研究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按年度、季度对发生的行业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加强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趋势的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高工作的前瞻性。二是通过建设安全事故信息分析系统,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逐步建立重点行业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控制机制。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理顺应急和事故信息报送机制,探索建立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据库。四是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开展专业性督查检查,提升专项检查的规范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启用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抓好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六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梳理排查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出研究解决办法和针对性措施并加以贯彻落实。
8、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一是强化重点行业应急预案管理。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增强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相互衔接。二是抓好《上海轨道交通网络运营安全评估整改报告工作方案》的落实,研究完善科学、严谨的定量事故分析、损失趋势分析和评价分析等方法,提高轨道交通网络运营的监管效能。三是指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2013年将组织省际客运、道路危险品运输、港口设施保安、内河水上运输等重点行业开展应急演练。四是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发布行业预警。五是规范应急值守,健全工作网络,优化值守流程,建设一支业务熟、情况明、效率高、作风硬的应急值守队伍,确保各级值班机构运作高效。
9、强化安全考核严格追究责任
一是按照已签订的年度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年度考核,落实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调研、事故现场安全监管和处置,切实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坚持“四不放过”,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构建安全事故调查处置信息系统,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督办事故的调查处置。同时,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坚决做到市领导提出的“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2013年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事项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备注 | 时间节点 |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
1 | (一)创建平安交通推进安全发展 | 大力开展“平安道路运输”创建活动,拟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全行业启动并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 市运管处 | 市交通执法总队、 | 2013年4月底前,按照局发文要求拟定方案;5月,开展宣贯发动 | |
2 | 大力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活动,拟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全行业启动并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及下属相关单位 | ||||
3 | 大力开展“平安水路运输”创建活动,拟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全行业启动并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 市航务处 |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及下属相关单位 | |||
(地方海事局) | ||||||
4 | 大力开展“平安港口码头”创建活动,拟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全行业启动并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 市航务处 |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及下属相关单位 | |||
(地方海事局) | ||||||
码头中心 | ||||||
5 | 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拟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全行业启动并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 质监站 |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及下属相关单位 | |||
5 | (二)全面落实市府相关文件要求 |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3〕4号),对涉及我局并需配合的相关工作,制订贯彻意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推进。 | 局安监处、科技处、法规处、货运处,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信息中心、考试中心、受理中心 | 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 | 按照局发相关文件执行 | |
6 |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本市客货运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99号),就我局牵头工作事项编制“任务分解表”,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和“任务分解表”的工作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措施落实。 | 局安监处、科技处、法规处、客运处、货运处,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考试中心、受理中心、信息中心 | ||||
7 | (三)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达标建设 | 建立健全考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上海交通港航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局机关、相关局属单位和区县交通主管部门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制定出台考评发证、考评员、考评机构的管理办法,做到科学规范地开展考评。 | 局安监处 | 局办公室、科技处、客运处、货运处、港监处、航监处、规划处、洋山办、轨道办, | 2013年4月底前,出台方案及管理办法; | |
8 | 抓好标准化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安全生产标准化干部培训班,强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法规、政策的理解,提升工作的组织水平。面向企业举办标准化政策宣贯会,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 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发展研究中心、考试中心 | ||||
9 | 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信息管理信息化平台。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12〕47号)中有关各省市应自建平台的要求,自建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平台,并有效对接交通运输部标准考评管理系统。 | 局科技处 | 2013年6月底前,工可报告;年底前,开建; | |||
信息中心 | ||||||
10 | 积极推进企业达标。在2013年底前,力争从事客运和危险化学品重点运输企业达标。 | 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 | 市交通执法总队 | 年底前,力争从事客运和危险化学品重点运输企业达标 | ||
11 | (四)深入排查隐患提升行业安全 | 以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轨道交通、省际客运、水陆危险品运输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非法违规顽症痼疾,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 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航道中心 | 市运管处 | 2013年全年 | |
12 | 制订“安全隐患督查管理规定”,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通过搭建交流平台,推广企业成熟的安全管理做法,提升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 局安监处 | 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航道中心 | 2013年6月底前,出台规定并执行 | ||
13 | 继续开展“四客一危”船舶、依法打击“三无”船舶和非法载客行为。 | 市航务处 | 2013年全年 | |||
(地方海事局) | ||||||
14 | 配合民航管理部门做好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协调本市有关区(县)、行政机关、机场管理机构,落实机场保护区范围内的超高建(构)筑物控制、放飞升空物体、燃放烟花爆竹、鸟击飞机防范等管理和处置工作。 | 局空港处 | 局安监处 | 2013年全年 | ||
15 | (五)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 切实做好春运、“两会”、“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防台、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及时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畅通。全面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 局指挥中心、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航道中心 | 按“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间及气候特点,严格执行 | ||
16 | 加强与市国资委的沟通,强化行业国有企业安全责任年度考核。 | 局安监处 | 局指挥中心、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航道中心 | 2013年全年 | ||
17 | 完善江浙沪“长三角”行业安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定期沟通联络机制。 | |||||
18 | 与上海化工园区建立联合检查执法,信息沟通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 | |||||
19 | 与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建立日常巡航联合执法机、应急救援等联动机制,初步形成立体式的行业安全监管模式。 | |||||
20 | 继续按照《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充分运用卫星定位系统(GPS)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营运车辆全过程动态监管。 | 市运管处 | 信息中心 | 2013年全年 | ||
21 | 会同公安、旅游等部门开展长途客运、旅游包车、“生命带-安全带”工程等专项整治。 | 市运管处 | 局安监处 | 2013年全年 | ||
市交通执法总队 | ||||||
22 | (六)加强安全宣教提升安全意识 |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培训的工作意见”,我局将制定“上海交通港航行业安全人员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 局安监处 | 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 | 待市安委会相关文件下发后,按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 |
考试中心 | ||||||
23 |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选聘优秀师资,完善培训设施,充实教材内容,坚持按需施教。 | 考试中心 | 2013年全年 | |||
24 | 加强宣传报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方面的报道。 | 局合作交流处 | 局安监处 | 2013年全年 | ||
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 | ||||||
25 | (七)加强安全研究创新工作机制 | 按年度、季度调查分析已发生的行业安全事故,加强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趋势的分析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高工作的前瞻性。 | 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 | 2013年每季度 | ||
26 | 通过建设安全事故信息分析系统,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逐步建立重点行业安全事故风险评估控制机制。 | 局安监处 | 局科技处、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航道中心、信息中心 | 待标准化信息系统建成后,在开始建设 | ||
27 | 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理顺应急、事故信息报送机制。探索依托该系统建设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数据库。 | 局安监处 | ||||
28 | 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开展专业性督查检查,提升专项检查的规范性、科学性。 | 发展研究中心 | 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 | 2013年5月底前,制定方案;9月底前,组建;10月开展相关工作 | ||
29 | 启用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认真抓好上海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 | 质监站 | 2013年全年 | |||
30 |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梳理排查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出研究解决办法和针对性措施并加以贯彻落实。 | 相关局属单位 | ||||
31 | (八)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及时应对 | 强化行业应急预案管理。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工作,提高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质量,增强预案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保证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 市运管处、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 | 2013年6与底前,开展预案修编;10月底,完成修编 | ||
32 | 抓好《上海轨道交通网络运营安全评估整改报告工作方案》的落实,研究完善科学、严谨的定量事故分析、损失趋势分析和评价方法,提高轨道交通网络运营的监管效能。 | 局轨道办 | ||||
33 | 指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突出企业重点岗位部位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组织港口设施保安应急演练。 | 局安监处 | 码头中心 | 2013年4与底前,上报演练演习计划;6月底,上报演习具体方案;上报方案后,按方案开展演习 | ||
市航务处 | ||||||
(地方海事局) | ||||||
34 | 指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突出企业重点岗位部位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组织省际客运、道路危品运输行业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 市运管处 | ||||
35 | 指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突出企业重点岗位部位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提升岗位人员的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组织内河水上行业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 市航务处 | ||||
(地方海事局) | ||||||
36 | 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发布行业预警,促进行业应急救援能力提高。 | 局指挥中心 | 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 | 2013年全年 | ||
37 | 规范应急值守,健全应急值守工作网络,优化应急值守流程;建设一支业务熟、情况明、效率高、作风硬的应急值守队伍,确保各级值班机构运作高效。 | |||||
38 | (九)强化安全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 按照已签订的“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年度考核,落实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 | 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航道中心 | 2013年全年 | ||
39 | 加强安全生产调研和现场安全监管,切实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
40 | 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构建安全事故调查处置信息系统,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督办事故的调查处置。同时,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坚决做到市领导提出的“四个一律”。 | 局安监处 | 市运管处、市交通执法总队、市航务处(地方海事局)、码头中心、质监站、航道中心 | 2013年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