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高〔2013〕1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设“上海市卓越医学教育教师发展中心联盟”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促进医学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切实提高医学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卓越医学教育计划的意见》(沪教委高〔2012〕85号)的精神,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建设“上海市卓越医学教育教师发展中心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任务
联盟以“院校主体、医学特色、开放共享、合作发展”为原则,以各个医学院校教师发展中心为依托,以医学教育教师发展为需求,推进教师培训、研究交流以及教师个性化测评和咨询等工作,提升医学教育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保证卓越医学教育计划的顺利实施。其具体任务如下:
1.指导各医学院校建设各具特色的医学教育教师发展中心,促进各中心培训资源的开放与共享。
2.针对医学教育教师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等共性问题,开展联合研究,探讨并建立各类医学教育教师的标准。
3.共同组建培训和咨询团队,为上海医学教育教师提供培训和个性化咨询服务。
二、工作机制与保障
1.联盟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同济大学医学院和上海中医药大学等4所院校的医学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组成,共同商议制订联盟章程。
2.各院校应加大对医学教育教师发展中心的支持力度,要为中心配备专职人员、专门场所,提供专项启动和运行经费,制订专门政策,确保中心实现各项功能。
3.市教委将积极促进中心建设,鼓励联盟单位的合作与共享。市教委给予联盟单位经费支持,经费从市教委2012年度部门预算“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卓越医学教育教师发展”专项中支出(见附件)。
附件:“上海市卓越医学教育教师发展中心联盟”各中心经费一览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4月28日
附件
上海市卓越医学教育教师发展中心联盟各中心经费一览表
中心名称 | 经费(万元)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中心 | 120 |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中心 | 80 |
同济大学医学院中心 | 80 |
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心 | 120 |
总计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