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再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56项

发布日期:2013-05-10    浏览次数:4

  甘肃省政府近日公布《关于省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和第九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内地公民前往或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由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下放到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经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411项、受国务院部门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10项、省级政府部门备案制管理项目50项、省级政府部门第九批下放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74项、省级政府部门第九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82项。其中第九批下放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74项中,内地公民前往或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由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下放到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第九批取消的82项行政审批项目中,设立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审批取消了省文化厅的行政审批;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则取消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农业、教育、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则取消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的部分内容。

  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省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要明确依据、优化程序、减少要件、压缩时限,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审批;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认真研究实施方案,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定审批程序、环节和办结时限。(兰州日报 记者赵万山)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