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起我省全面实行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将坚持和深化原有优生项目,形成新优生“两免”政策;坚持免费政策城乡一体,全省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符合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可免费接受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实施经费由中央、省、县(市、区)三级财政负担,中央财政按标准和比例对农村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补助;省财政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及流动人口按实际检查人数计算补助;各县(市、区)财政在统筹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对象分类按例据实结算。
从2013年起我省全面实行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将坚持和深化原有优生项目,形成新优生“两免”政策;坚持免费政策城乡一体,全省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符合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可免费接受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实施经费由中央、省、县(市、区)三级财政负担,中央财政按标准和比例对农村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补助;省财政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及流动人口按实际检查人数计算补助;各县(市、区)财政在统筹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对象分类按例据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