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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县城和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城市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6    浏览次数:1

发改办环资[2014]4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墙体材料革新主管部门,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粘土制品 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到2015年全国50%以上县城实现“禁实”、30%以上的城市实现“限粘”的目标任务要求,现将第二批411个“禁实”县城和186个“限粘”城市名单(见附件)印发你们,请各地墙体材料革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县城禁实、城市限粘”年度计划,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到2015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各地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要加强对第一批已经实现“禁实”、“限粘”目标的县城、城市城区指导和督查,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实心粘土砖和不合规墙体材料使用反弹现象,并向乡镇、农村延伸,积极发展和推广节能、环保、利废的优质新型墙体材料,逐步淘汰粘土制品。

  附件:第二批“禁实”县城和“限粘”城市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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