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局严把不合格食品回流关

发布日期:2013-05-13    浏览次数:4

  近日,太原市局制定出台了《太原市食品生产领域废弃油脂及过期、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办法(试行)》,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法》中对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回收处理没有作出明确具体规定,造成监管上存在一定漏洞,导致一些过期、不合格食品违法回流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此,太原市局高度重视,他们经过多次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太原市食品生产领域废弃油脂及过期、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不合格食品的回收、存放、和处置过程作了具体规范,并明确规定质监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建立过期、不合格食品监管档案和流向信息资料。该《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不足,有效堵住了监管漏洞,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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