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财便字[2014]044号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各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做好2013年度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财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年度决算编报工作
1.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决算编报工作。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是课题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反映,是课题年度拨款和实施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编报财务决算报告的课题,将视情况暂缓拨付其后续专项经费。项目组织单位应在决算报告编报过程中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做好项目下设各课题决算编报的部署工作,认真审核、汇总各课题经费落实及支出情况。课题承担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财务资产部门和课题组做好课题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2.确保决算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课题财务决算报告应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共同编制,并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由课题第一承担单位汇总所有参加单位收支情况后填报。
3.加强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项目组织单位应及时掌握课题进展,了解课题预算执行情况,各课题承担单位应认真编写决算编制说明,全面分析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决算编报范围及程序
(一)编报范围
科技部、财政部已批准立项,并下达预算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课题预算下达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告中编制反映。对于已经完成验收或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已到执行期,准备开展财务验收的项目课题,也不在2013年度决算编报的范围之内。
(二)决算编报程序
1.课题承担单位编报用户登录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网站(http://finance.most.gov.cn/),点击“用户登录”,进入左侧列表中的支撑计划决算填报系统,编制决算报表及说明,审核后通过单位管理员账号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
2.项目组织单位登录决算填报系统后,审核课题决算报告,完成后正式提交科技部。
(三)报送的决算报告需通过决算系统打印,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数据相一致。项目组织单位负责汇总收集项目所属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收齐后按项目统一报送。
(四)用户注册及系统操作请参照网站中的“系统使用说明”。涉密课题使用单机版软件报送(单机版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nstf.org.cn/ 下载中心)。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2.邮寄地址:北京市和平里青年沟路5号天地大厦227室(请在邮寄信封上标注“支撑计划决算报告”)邮编:100013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659000-5(中继线)
010-84263636-8032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