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召开2013年第六次专题学习会。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洛桑江村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洛桑江村在讲话中指出,当前,西藏正在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每个乡镇、每个县市、每个厅局都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尤其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理论知识的学习。
洛桑江村强调,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是三条红线,也是底线,一定要始终坚守。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
洛桑江村表示,首先要始终高度重视西藏自治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明确要求,要切实保护好西藏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确保西藏生态环境良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
他指出,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的生态环境始终保持了良好状态,基本保持了原生态。但从前段时间自治区环保厅对全区环境安全大排查的情况来看,还有一些问题和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西藏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西藏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落到实处。
洛桑江村说,要切实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我们必须要慎重处理好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发展中一定要格外注意环境保护,坚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产业发展要坚决做到“四个绝不能”:绝不能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项目,绝不能因矿产开发造成土地大面积破坏,绝不能发生河流、地下水特别是饮用水水源的污染,绝不能人为造成地质灾害的重度发生。
洛桑江村要求,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全区环保系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监管职责。
第二,必须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资源开发、生产性项目建设要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把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降到最低程度,坚决杜绝违规审批、未批先建现象的发生。
第三,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自治区政府从今年开始实行生态环境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的奖惩机制,并将尽快出台《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在生态环境保护上,要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必须高度重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支持环保工作,为各级环保部门开展正常的监管工作提供保障。
来源: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