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河湖管理水平,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利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河湖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为详细了解《意见》出台背景和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孙继昌。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孙继昌: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共45203条,总长度达150.85万公里;常年水面积在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2865个,湖泊水面总面积7.80万平方公里。自古以来,人类择水而居、因水而兴,黄河、长江为中国的母亲河,哺育了伟大的华夏文明,大河文明为全世界认同,可以说,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与河湖的关系极为密切。管好、用好、保护好河湖资源,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华民族的繁荣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加强河湖管理,促进了河湖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等综合效益的发挥,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建立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共同加强监管和执法,有力维护了长江干流河道采砂总体可控的良好局面;天津、江苏等省市全面实施河道管理“河长制”,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湖北省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湖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湖泊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在省水利厅加挂“湖北省湖泊局”的牌子,颁布实施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编制了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大力推进湖泊保护工作。
但是,一些地方在发展过程中,严重忽视河湖保护,围垦湖泊、挤占河道、蚕食水域、滥采河砂等问题突出,河湖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与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不相符。同时,河湖管理自身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基层管理力量薄弱、执法能力不足等薄弱环节,亟需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要解决好上述问题,需尽快出台《意见》,明确河湖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全面加强河湖管理工作。
记者:加强河湖管理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孙继昌: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是洪水的通道、水资源的载体、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河湖管理涉及水域、岸线、河道采砂、排污口设置、涉河建设项目等方面,是水利社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确保河湖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工作,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中央、水利部党组对加强河湖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实现河湖休养生息;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今年1月印发的《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作为深化水利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山川秀美关键在水,建设美丽中国关键也在水。因此,《意见》指出,加强河湖管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建设美丽中国、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内容。强调河湖管理是当前水利工作的一项硬任务,要求各地把加强河湖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记者:加强河湖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孙继昌:《意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1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结合河湖管理工作实际,提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以尊重河湖自然规律、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为出发点,科学规划、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着力提升河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以健康完整的河湖功能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