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5    浏览次数:4

湘经信软件〔2013〕256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市经(工)信委,各有关园区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和湖南省《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湘发〔2007〕9号)精神,加快推进湖南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为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现决定开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情况调查。

  一、调研目的

  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双轮驱动”战略,摸清我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现状,找准下一步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面向工业和信息化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制造服务化,提高制造业资源配置能力和效率,拓展市场空间,延伸产业价值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二、调研对象

  全省支柱产业中的骨干龙头企业、重点地区的重点园区(通讯录见附件4)

  三、行业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 4754-2011)》和国务院发布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结合湖南转型发展中的优势和实际,明确了本省《制造服务化行业分类说明》(附件5)和《面向工业和信息化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行业分类》(附件6),请认真参照附件5和附件6的行业范围填报相关表格数据和书面材料。

  四、调研要求

  生产性服务业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业务要求高,各园区、企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1、请各有关市经(工)信委、各有关园区明确本次调研的组织部门和联系人(请填写好附件3,将分管领导和联系人情况于5月16日前报送我委),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调查工作,并结合调查情况形成调查分析报告按时报送我委。该报告要结合调查情况,着重分析本地区的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情况,重点阐述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2、请各有关园区和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并按时报送《湖南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附件2)到各市州经(工)信委汇总。

  五、报送方式

  请各有关市经(工)信委将园区、企业调查表电子版收齐,于2013年5月20日前汇总报送我委,调查分析报告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联 系 人:刘琳波 联系电话:0731-88955393

  传真:0731-88955393 邮箱地址:412355550@qq.com

  手机:18607327391 邮编:410004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附件:(下载)

  1.湖南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情况调查表(企业用)

  2.湖南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情况调查表(园区用)

  3.各市经(工)信局和工业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工作通讯录

  4.调查的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通讯录

  5.制造服务化行业分类说明

  6.面向工业和信息化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行业分类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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