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国电西北分公司在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5    浏览次数:4

国电西北分公司: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签订的《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国电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12年完成1号机组脱硝改造任务,2013年完成3号机组脱硝改造任务。2012年9月我厅就国电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建设缓慢问题已经函告你公司,拟暂停除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外在陕项目环评的审批。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省重点减排项目推进会上要求你公司必须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上目标责任书项目,2号机组6月前建成脱硝,3号机组9月前建成脱硝。我厅派人5月7日现场检查发现,国电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完成的1号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尚未动工,3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进度仅进行地基开挖施工,建设进度十分缓慢,影响了全省氮氧化物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经研究决定,暂停国电西北分公司除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外在陕项目环评的审批和相关手续办理,直至脱硝工程建设任务完成。

  要求你公司督促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工期,积极协调督促建设方,采取有效措施,倒排工期,两台机组改造分别于6月底和9月底前完成脱硝改造任务。

  联系人:成晶   联系电话:029-87293766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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