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30    浏览次数:5

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相关有单位: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4〕65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的要求,省工信委将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请申报单位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黑工信企业联发〔2014〕125号)文件有关要求,组织材料(纸介质8份),于5月8日前分别报市工信委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处和财政局企业处。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处

  联系人:陈 刚

  电 话:86776851 86772408

  地 址: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大厦主楼13楼1303室

  哈尔滨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人:陈梦 孙彦

  电 话:84853178

  地 址:道里区友谊路421号11楼

附件:上级通知要求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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