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业发〔2013〕72号
湖南省农业厅
关于印发《2013年湖南省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乡镇企业局、农机局、蔬菜办(局),各县市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农业标准化助推农业现代化的各项措施,确保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我厅制定了《2013年湖南省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 南 省 农 业 厅
2013年5月8日
2013年湖南省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对加快农业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全面深入推进我省农业标准化建设,在总结近年农业标准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完善产业标准体系为基础,以发展新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加强标准推广应用为切入点,以落实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为重点,以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为主线,以厅市共建为示范,采取“先建设实施、再申报验收、后奖励支持”的方式,带动激励各市县按照“核心区、推动区、启动区、引导区”四个层次,滚动发展,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全省农业产业向组织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立蔬菜、水稻、生猪、茶叶、柑橘、家禽、水产品等主导产业比较完善的标准体系;发展壮大一批产业品牌载体,每个标准化生产基地至少有一个以上产业品牌载体带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实现产业全程标准化,全省农业主导产业标准化建设规模达到60%以上,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农业增效、生产可持续发展。2013年,农业标准化“核心区、推动区、启动区、引导区”面积扩大到4000万亩,其中,“核心区、推动区”达到2000万亩,生猪标准化养殖“四区”规模达到4000万头,其中,“核心区、推动区”养殖规模达到2800万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健全农业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完善标准推广、质量保障、基地监管、宣传培训等工作制度,创新推进模式,不断提升农业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一)市州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推广常德市、怀化市厅市共建农业标准化经验,突出蔬菜、生猪、水稻、水产品等8-10个主导产业,制定完善农业标准化规划和方案,按照“核心区、推动区、启动区、引导区”四个层次,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常德市、怀化市要按照厅市共推农业标准化建设合作协议和总体规划要求,年内新增“四区”规模达到全市农业产业总规模(以法定统计数据为准)的20%以上,其中新增“核心区、推动区”规模达10%以上;其它市州年内新增“四区”规模达到全市(州)农业产业总规模(以法定统计数据为准)的10%以上,其中新增“核心区、推动区”规模达5%以上。
(二)县市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以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为重点,带动其它县市区,突出蔬菜、生猪、水稻、水产品等4-5个主导产业,制定完善农业标准化规划和方案,按照“核心区、推动区、启动区、引导区”四个层次,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2013年,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及常德、怀化两市所辖各县市区,年内新增“四区”规模达到全县(市、区)农业产业总规模(以法定统计数据为准)的20%以上,其中新增“核心区、推动区”规模达10%以上;其它县市区年内新增“四区”规模达到全县(市、区)农业产业总规模(以法定统计数据为准)的10%以上,其中新增“核心区、推动区”规模达5%以上。
(三)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
以水稻、生猪、蔬菜、茶叶、柑橘、水产品、家禽等产业为重点,由厅产业主管单位牵头,重点抓好常德市、怀化市厅市共建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结合农业部“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生猪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每个产业抓好2-3个标准化基地县建设,每个县建立2-3个核心示范基地;结合“高产创建”、“菜篮子工程”等工作的开展,加强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不断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四、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健全农业标准体系
贯穿“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线,按照“系统构建、查漏补缺、逐步完善、突出急需”原则,以公共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为重点,突出重大农业生产技术和关键管理措施,不断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全年制修订省农业技术规程和地方标准60项;各市州结合当地标准化推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制定市县农业技术和管理规范30项以上,由市州农业局归口,报省农业厅批准实施。
(二)完善和落实标准化生产工作制度
着重完善六项工作制度。一是标准化推广制度。“四区”都要有实施标准;将农业标准转化为操作卡、明白纸等;有农技人员分片负责,指导、服务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二是标准化清洁生产制度。所有标准化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或绿色(有机)食品基地认定;有清洁生产的配套设施;做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三是标准化农兽药规范使用制度。标准化基地有农兽药规范使用的规定,并在显要位置设立警示宣传牌,明确禁止使用农兽药品种、农兽药安全使用方法及农兽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推广农兽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病虫草害及动物疫病统防统治。四是标准化档案制度。对标准化基地生产主体进行登记造册;生产主体要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及大户(30亩以上)单独建立档案,分散农户推广集中建立档案,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销售及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五是标准化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落实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标准化基地所有农产品生产者都要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社会承诺。六是标准化标识追溯制度。创建和依托“三品一标”品牌,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对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推广追溯编码标识、耳标等,实行可追溯管理。
(三)培育标准化实施载体
大力发展和培育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标准化实施载体,创建“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要求每个标准化基地有1个以上品牌实施载体,每个产业培养1-2个核心品牌,以品牌为纽带,加强企业之间、合作社之间、企业与合作社、企业与家庭农场、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的联合,推进农产品产销全程标准化;以实施载体为龙头,推进农业标准化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引导发展,实现实施载体与市场的对接、与基地的对接,不断提升农业标准化的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四)强化基地监管
健全监管体系。所有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个站明确2-3名监管人员;标准化基地每个村明确1名监督员,每个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明确1名协管员,负责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配备相应的监管设施。加强基地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农业投入品监管、监督检测、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宣传培训、责任追溯与追究、监督执法等基地准出监管制度,加强标准化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主体质量安全和标准化意识,督促农产品生产者按照标准进行生产,严把农产品生产和准出质量安全关。
(五)开展宣传培训
通过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开辟农业标准化专栏、专题报道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及相关知识宣传,营造农业标准化的浓厚社会氛围;通过设立咨询点、巡回演讲、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海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基地农产品生产者的标准化意识,形成标准化生产的浓厚氛围。按照“层层培训、分级负责”的方式,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监督员、协管员为重点对象,以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知识、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为重点内容,抓好标准化骨干培训,年内,“四区”基地所有监管人员全部开展一次培训;以标准化基地农产品生产主体为重点对象,结合“阳光工程”和“科技下乡”等项目的实施,按农时、季节和品种,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将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普及到农户,不断提高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年内,每个县培训人数3万人次以上。
(六)加强农业标准化理论与机制的总结提炼
各地在农业标准化推进过程中,要按照构建农业标准化长效机制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从农业标准化建设组织管理、标准体系构建、生产过程制度建设、基地监管、推进模式、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系统归纳,不断创建和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标准化建设理论与系统指导文件(手册),从实践、从理论上不断提升农业标准化建设水平。省厅以茶叶产业为重点,组织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编制茶叶产业标准化建设系统指导文件,指导全省茶叶产业标准化建设,并逐步延伸到水稻、柑橘等其它主导产业。
五、工作安排
1-3月:制定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指导常德市、怀化两市制定厅市共建方案;拟定全年省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计划。
4月:下达2013年全省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项目通知。
5-6月:组织茶叶产业相关专家研究茶叶产业标准化建设技术指导文件体系编写大纲,制定编写工作计划,分解编写工作任务;各市县对本地农业标准化“四区”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备案并填写好农业标准化“四区”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 表1),于6月30日之前报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7月:以农业技术规程制修订为主要内容,举办全省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班。
8月-9月:对常德市、怀化市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督查指导。
10月-11月:10月下旬-11月上旬,各县市区对各乡镇农业标准化建设开展验收评价,并对照2013年县市区农业标准化建设验收评价细则(见附件4)搞好本级自评工作,年内新增“四区”规模达到规定指标的县市区,可向省农业厅申请省级验收评价;11月中旬,各市州对所辖各县市区开展验收评价,并对照2013年市州农业标准化建设验收评价细则(见附件2、附件3)搞好本级自评工作,年内新增“四区”规模达到规定指标的市州,可向省农业厅申请省级验收评价;11月下旬,各市州及申请省级验收评价的县市区向省农业厅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及新增“四区”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6 表2)。
12月:上中旬,省厅组织专家对申请省级验收评价的市州及县市区开展验收评价;下旬,总结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厅系统各单位要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和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划、组织调度下,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各司其职,重点抓好常德市、怀化市厅市共推农业标准化和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各级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重视,成立以政府主导领导挂帅的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将农业标准化列入各级政府农业工作重要内容,广泛发动,整合资源,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的实施。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要按照省厅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市县畜牧水产局实施方案的制定及报送按省畜牧水产局要求落实;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由厅产业主管单位制订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厅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常德市、怀化市厅市共建农业标准化实施方案经厅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复后实施。
(三)健全农业标准化管理制度。各地要建立会商调度制度,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农业标准化建设重大问题进行情况交流与通报,会商部署农业标准化有关工作;建立工作汇总制度,定期跟踪汇总农业标准化建设情况,调度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工作检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对农业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对农业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和存在的问题,采取通报、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各级通报;建立考核制度,将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工作任务明确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绩效考核。
(四)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验收评价。各市县按省厅方案要求制定验收评价方案,县市区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各乡镇标准化建设开展验收评价工作,各市州于11月中旬对各县市区农业标准化建设开展验收评价工作。年内“四区”新增规模达到规定指标的市州和县市区可向省农业厅申请省级验收评价,省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价。根据验收评价结果,对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州、县市区给予表彰,并择优确定下年度农业标准化建设支持重点;对“四区”新增规模未达到规定指标的,暂停下年度相关项目和经费支持。
(五)加强情况收集和资料报送。为跟踪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进度情况,作好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调度,厅直相关单位、各市州及县市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应确定一名联络员;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要向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各市州、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向省畜牧水产局,每季度报送一次农业标准化进度统计表(见附件5);6月30日之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及农业标准化“四区”调查摸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 表1);11月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及新增“四区”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 表2)。各市州要认真总结提炼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撰写典型材料3篇以上。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梁红梅,电话0731-88866185,电子邮箱:hnnytlhm@163.com;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与兽药管理处联系人:龙新年,电话0731-82181917。
附件:1.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2.2013年厅市共推农业标准化建设验收评价细则
3.2013年市州农业标准化建设验收评价细则
4.2013年县市农业标准化建设验收评价细则
5.2013年农业标准化建设进度情况统计表
6.农业标准化“四区”建设情况统计表(表1、表2)
附件1:
农业标准化“四区”建设基本要求
一、核心区。按照“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个项目、一个实施计划,一套标准、一个品牌载体,一个工作体系、一个责任体系”的要求,建立的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基本配套;产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或绿色(有机)食品基地认定;创建1个以上“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组织化率、标准培训入户率、合作社和企业生产建档率达到100%,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及产品出售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以上,其中茶叶、柑橘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合作社和企业产品标识与品牌率达到80%以上,其中茶叶和柑橘达标识品牌率到100%;核心区基地单位效益,种植业比上年增长10%以上,养殖业比上年增长6%以上。
二、推动区。核心示范基地带动区,基础设施比较配套;产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或绿色(有机)食品基地认定;创建1个以上“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组织化率和标准培训入户率、合作社和企业生产档案率达到100%,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及产品出售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以上,其中茶叶、柑橘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合作社和企业产品标识与品牌率达到60%以上,其中茶叶和柑橘标识品牌率达到100%;推动区基地单位效益,种植业比上年增长7%以上,养殖业比上年增长4%以上。
三、启动区。有标准化意识并已着手推广标准的生产基地,有1个以上合作组织带动,建立了部分标准化管理制度,在某些方面实行标准化生产,组织化率达到40%以上,标准培训入户率达到80%以上,合作社生产档案率达到40%以上,合作社产品标识与品牌率达到30%以上。
四、引导区。有标准化推广氛围的生产基地,对农户开展了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有推广标准(操作卡),基地有标准化宣传标语、有标准推广墙报,标准培训与入户率达到50%以上,形成了推进农业标准化的氛围,农户有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意识。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