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沈阳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6    浏览次数:1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更好地发挥服务业的拉动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海波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祁 鸣 市政府副市长

      张士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军 市服务业委主任

  成 员:市编委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国土局、建委、城管局、执法局、房产局、交通局、农经委、服务业委、外经贸局、文广局、体育局、旅游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金融办、法制办、政府研究室、国资委、政务服务办、国税局、地税局、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供销社、沈阳铁路局、沈阳桃仙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服务业委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分管领导兼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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