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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2014年商贸流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4-03-26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更加科学地评价各地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考核方法科学、制度公正、过程透明,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及有关方面意见,我们修改完善了已有的《商贸流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形成拟下发的《2014年商贸流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现征求各地意见。

  请各地于3月28日中午12:00前将意见以厅(委、局)函反馈我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感谢支持!

  联系人:胡迪   宋沂

  电  话:010-85093758、58360162

  传  真:010-85093762

  邮  箱:ltliutong@mofcom.gov.cn

  附件:《2014年商贸流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商务部商贸流通统计工作办公室

(代章)

2013年3月25日


 

  附件:2014年商贸流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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