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小科技〔2013〕639号
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
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评审推荐办法》(苏中小信〔2007〕82号,以下简称“《评审推荐办法》”),现就推荐第四批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技术平台”)和对第二批示范技术平台进行复核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四批示范技术平台的单位应具备《评审推荐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重点推荐依托省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型县(市)、创新型园区建立的,科技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的技术平台。各市认定的市级技术平台和省重点培育平台可优先推荐。苏南地区各省辖市可推荐3家,苏中、苏北地区各省辖市可推荐2家。
二、申报单位应按《评审推荐办法》第五条要求填报有关材料。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江苏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请书》需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三、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负责组织所在地第二批省示范技术平台(附件1)的初步复核工作,重点对示范技术平台近三年来服务中小企业的成效进行测评,形成测评意见,填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复核表》(见附件2)。
四、第四批示范技术平台申报材料和第二批示范技术平台复核材料(包括《复核表》、三年工作总结),请于8月15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有关附件可从江苏省中小企业网(http://www.jste.gov.cn)下载。
五、请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加强协同,认真组织,深入平台实地调研,切实把具有示范效应的平台推荐上来。省经信委、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技术平台实地调研,对认定的示范平台,可优先推荐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项目的支持。
联系人:省经信委 周建中;联系电话:025-83392906;邮箱:108717517@QQ.com。
附件:1.第二批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2.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复核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8月5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