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总结各地建设美丽乡村的经验模式,在全国培育一批最美休闲乡村品牌,农业部决定组织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近年来,各地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重大决策部署,采取多种措施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涌现出许多以农耕文明为根基、以传统民居为景观、以民俗文化为依托、以美丽田园为特色、以休闲农业为主导,产业优势突出、功能特色明显、示范带动性强、品牌知名度高的休闲乡村。这些乡村是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是美丽乡村的典型代表,是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这些乡村的发展经验,在全国树立一批最美休闲乡村品牌,对于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带动农民就业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四化同步”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规划指导,强化公共服务,通过树立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品牌,引领农耕文明传承、民俗文化展示、传统民居保护、美丽田园建设和休闲农业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核心,以传承农耕文明、展示民俗文化、保护传统民居、建设美丽田园、发展休闲农业为重点,按照“政府指导、目标引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公共服务,强化宣传推介,推介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最美休闲乡村,推动我国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我国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品牌培育与示范带动相结合。抓好示范带动树立典型、培育品牌,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全面推动最美休闲乡村建设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达到以点带面的良好效果。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资源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
三是坚持保护传承与系统推进相结合。依托农业生产过程、农民文化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等资源,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注重挖掘乡土文化,强化人文创意,培育特色产业,提升最美休闲乡村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三)目标任务
通过推介活动,进一步总结最美休闲乡村建设规律,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性强的最美休闲乡村。
三、推介条件
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以行政村为主体单位,包括历史古镇、特色民居、传统村落、民俗村落等类型。参加推介的村应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乡村为单元,依托悠久的村落建筑、独特的民居风貌、厚重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村文化、多彩的民俗风情、良好的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确保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品牌知名度高,具有很强的示范辐射和推广作用。具体条件为:
(一)多元的产业功能。农业功能充分拓展,农耕文明、田园风貌、民俗文化得到传承,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产业链条延伸,就地吸纳农民创业就业容量大,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
(二)独特的村容景致。乡土民俗文化内涵丰富,村落民居原生状态保持完整,基础设施功能齐全,乡村各要素统一协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浑然一体,村容景致令人流连忘返。
(三)良好的精神风貌。基层组织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相互关爱,村民生活怡然自得;民风淳朴,热情好客,诚实守信。
四、推介程序
申报推介的组织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休闲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一)乡村申报。各行政村在对照推介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申报表》,并附本村综合情况材料。
(二)县级审核。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的申报乡村进行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可向省级休闲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推荐。
(三)省级推荐。省级休闲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择优申报。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多申报5个村,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多申报2个村。
(四)申报时间。2014年度的申报截至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
五、认定管理
中国最美休闲乡村认定采取各地休闲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各地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休闲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将申报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名单报送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休闲农业处,并附每个村的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光盘。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组对各地申报的村进行评审,根据有关标准,筛选出一批中国最美休闲乡村。
(三)网上公示。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对拟认定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在中国休闲农业网进行公示。
(四)正式认定。网上公示无异议的村,由我部认定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并颁发牌匾。
(五)动态管理。农业部对认定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资格。
六、宣传推介
对认定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农业部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一)报纸专版表彰。充分利用“十一”长假之前的黄金时机,通过中央主流媒体发布评选结果,并在《农民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刊登表彰专版,集中宣传认定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
(二)官方网站常年宣传。以中国休闲农业网为活动官方网站(www.crr.gov.cn),突出宣传候选村庄,为每一个村庄开设专题网页,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进行长期宣传展示。
(三)媒体采访新闻宣传。利用《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杂志、CCTV7、旅游卫视等平台,通过专题、专栏、专版等形式,对认定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进行连续性、互动性的主题宣传。
(四)组织开展中国最美乡村摄影大赛。组织开展2014年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摄影大赛,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并广泛宣传,吸引社会公众主动挖掘乡村之美,提升知名度。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休闲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创新遴选机制,注重遴选过程,按照标准从优筛选,从严控制申报数量,确保推荐的村具有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地要以推介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引领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搞好宣传推介。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成为农民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动。通过推介活动,树立一批典型,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营造最美休闲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休闲农业处
电话:010-59193256,59192754
(二)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休闲农业处
电话:010-59199672,59199671
联系人:辛欣、方家
E-mail:clarta@sina.com
QQ:232375081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006室
邮编:100122
附件:2014年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申报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3月12日
下载文件: 农[2014]06号.doc 农办加〔2014〕6.ceb 最美休闲乡村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