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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中外创新对话专项”美大地区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3-28    浏览次数:2

  根据2010年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达成的共识,中美两国政府在中美科技合作联委会(JCM)框架下启动了中美创新对话机制:中方由科技部牵头,美方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牵头,科技部部长万钢与美国总统科技助理、OSTP主任约翰·霍尔德伦共同主持,两国政府多个部门高官及产学研各界代表参加。举办创新对话的目的是增进相互了解,增信释疑,互相学习借鉴,推动两国在创新领域的合作。自2010年以来两国已轮流举办了四次中美创新对话,第5次中美创新对话将于今年在北京举行。每届创新对话双方均确定多个议题开展讨论,两国还建立了联合专家组并在会上介绍研究成果。创新对话成果向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汇报并列入成果文件。

  2012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圣地亚哥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上发表演讲,倡议成立中拉科技创新论坛,在航空、航天、新能源、资源环境、海洋、极地科研等领域加强合作。中拉科技创新论坛将作为中拉合作论坛的重要内容,推动中国与拉美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深入合作。

  为推动中国与巴西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中国科技部和巴西科技部共同建立了中国-巴西高级别科技与创新对话机制。2011年首届中巴高级别科技与创新对话在北京举行,巴西总统罗塞夫,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两国政府高官、科研院所主要负责人、专家及企业家代表出席了对话。对话围绕两国科技发展、双边科技关系、科技创新政策、可再生能源、纳米技术、信息技术、农业科学和食品安全及空间技术进行交流。第二届中巴高级别科技与创新对话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巴西举行。

  为支撑中美创新对话、中拉科技创新论坛、中巴高级别科技创新对话的有关工作,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就“中外创新对话专项”美大地区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中国软科学研究会承担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课题

  课题名称、研究内容、对申请单位的要求、成果形式等见附件1。

  二、招标事项

  (一)申请说明

  1. 课题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要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能支撑中美创新对话、中拉科技创新论坛、中巴高级别科技创新对话相关工作。

  2.课题申请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在准备填写课题申请书前,尽可能收集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现有中外资料和现有研究成果进展。申请单位的研究基础、对现有中外资料的掌握及对现有研究成果进展的了解程度将是评审的重要考虑因素。

  3. 鼓励中方具有不同优势的研究机构联合申请课题,鼓励中方申请单位与国外合作伙伴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对部分课题要求申请单位已与外方相关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4. 除备注栏有特别说明外,课题执行时间一般为1—2年。

  5. 课题研究内容根据申请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二)申请对象

  面向全国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课题负责人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前期研究基础;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三、申请方法

  (一)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外创新对话专项”美大地区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

  (二)完成后的申请书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课题受理邮箱。

  (三)课题申请书打印一式六份(至少一份加盖公章),邮寄至中国软科学研究会。未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课题将不予受理。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四、课题申请及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请,截止日期2014年5月12日。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08:3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银燕  刘琳  龚春红

  联系电话:010-68598286  010-58882019

  课题申请书受理邮箱:rkx@istic.ac.cn(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申请中外创新对话专项美大地区研究课题”)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271室 中国软科学研究会(邮编:100045)

  附件1:中外创新对话专项2014年美大地区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中外创新对话专项美大地区研究课题申请书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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