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防办关于委托临港地区管委会行使民防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职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6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临港地区管理办法》(沪府令96号)中有关要求,结合临港地区民防建设工程特点,我办决定自2013年5月13日起委托临港管委会行使民防建设工程(含兼顾设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职能。今后将由“中国轻工业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两家审图机构具体承担临港地区民防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

  届时,建设单位应将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材料报送至临港管委会民防主管部门,由其分发给上述两家审查机构之一对施工图战时功能进行审查。

  临港管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A533

  联系人肖林

  联系电话13501616765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二O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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