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为科学评价各地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进一步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委将于5月下旬组织开展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春防检查。采取市县(市、区)自查与省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省级每市抽查l个县2个乡镇,查1个规模猪场、1个规模禽场、1个规模牛(羊)场、1个活畜屠宰场20个散养户。
1、听取汇报。听取各省辖市及被抽查县的春防工作情况汇报。包括全市(县)春防工作部署、组织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2、查阅资料。(1)查春防部署、方案制定、自查报告等文件资料;(2)查疫情举报核查记录等;(3)查免疫监测文件、采样监测记录、流行病学调查资料等;(4)查疫苗领用和使用管理记录、春防周报表;(5)查应急物资储备台账、管理制度、储备物资、出入库记录等;(6)查各地是否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意见》要求,制定出台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3、现场检查。(1)春防工作实绩,包括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群体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免疫标识佩戴率等。现场检查免疫档案、免疫记录、免疫标识等。(2)查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及冷链配备和管理情况。(3)查规模场监管公示牌、监管记录、免疫程序、免疫记录等。
(二)现场采样
在被抽查县内,按照以下要求采集样品:随机抽查4个中小规模饲养场,其中1个鸡场、l个水禽场(没有水禽场的抽查2个鸡场)、l个猪场、1个牛场或羊场。每个规模场至少采集血清样品15份。中小规模饲养场是指禽存栏量在1000-10000羽,猪存栏量100-1000头,牛存栏量在20-200头,羊存栏量在100-1000只。(此项合计至少60份)
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个自然村,每村至少抽查10个农户,每村至少随机采集畜、禽血清样品各20份(样品来源不少于5个农户,此项合计至少80份)。
抽查1个活畜屠宰场,采本省家畜血清样品30份;抽查1个活禽交易市场,采本省家禽血清样品30份。没有活禽交易市场的,采禽屠宰场中来自本省家禽的血样。(此项合计至少60份)
检查组人员应全程参与采样过程,采样数量不少于规定数量,并及时封存。
(三)无害化处理及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是否有效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经费、无害化处理责任,是否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监管,查看责任状签订情况、经费落实情况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档案等。
(四)延伸绩效管理自查。各省辖市及各县(市、区)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完成自评报告。自评重点: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措施、目标管理考核等。
(2)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春防工作成效,包括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群体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
(3)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监管情况、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受理情况、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检疫监管、屠宰检疫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情况等。
(4)协调落实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配套经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经费等情况。
(5)有关工作情况。包括春防工作创新、宣传亮点,防控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肯定,各级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6)本地区常见畜禽疫病防控指导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县级自查。各省辖市要组织所辖各县(市、区)认真做好春防自查工作,填写附表1、2、3,完成自查报告。
2、市级督查。各省辖市要在做好市本级工作自查的同时,开展对所辖县(市、区)的督查工作,填写附件1、2、3,完成自查报告,确保各项工作在5月19日前完成。市级自查报告、打分表和被查县自查报告、打分表交省检查组带回。
3、省级抽查。省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逐项逐条进行检查打分,总结工作成绩和亮点,查找工作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需提交以下材料:(1)对被查市、县的检查总结;(2)省检查组的抽查打分表;(3)被查市、县自查报告和打分表。
三、检查时间
省级检查时间为5月21日-28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附表:1.2013年全省春防检查考核打分表(100分)
2.2013年春防检查规模场、散养户免疫记录及耳标
佩戴情况检查表
3.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自查表
4.春防检查人员分组表
春防检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