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市区安监局:
近年来,省安监局先后与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并由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时发布有关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含短信息),对各地、各单位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对预警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切实加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工作,现就建立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反馈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反馈的主要内容
(一)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在本辖区波及范围、程度、强度等基本情况。
(二)本地安全生产遭受影响情况:因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造成企业停产停业、道路中断、厂房倒塌、设备设施破坏受损,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情况。
(三)本地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事故情况:因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次生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
(四)本地所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等。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正确对待安全生产预警信息,认真部署安排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的调度功能,切实做好预警信息跟踪调度工作。
(二)迅速行动,及时反馈。各设市安监局自每次接到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出的预警信息后,在本辖区出现灾害重大险情或引起突发事故的,必须及时按程序报当地政府并启动应急预案,要求在预警解除第一个工作日,应及时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若发生重大紧急情况时可随时上报)。联系电话:0791-85257098,85257096(带传真),电子邮箱:yjjy@jxsafety.gov.cn。
(三)强化应急值守,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建立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反馈常态工作机制,为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决策依据。
江西省安监局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