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快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

发布日期:2013-05-16    浏览次数:4

  5月13日,省物价局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业与服务业用水同价,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

  通知强调,落实工业与服务业用水同价,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尚未实行到户水价同价的地方,抓紧制订到户水价同价方案,并争取于年内实施。尚未调整城市供水价格,且计划今年调整的地方要通盘考虑,调整时要将工业与服务业用水到户水价同价工作纳入调价方案一并实施;已经调整的地方,要在保持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实行到户用水同价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总体要求,各地在落实同价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推行城市供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步伐。

  目前,我省16个市及多数县(市)实现了工商基本水价同价,其中,8个市及部分县(市)实现了到户水价同价。但由于价外收费标准的差异,尚有一些地方没有实现到户水价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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