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决定近期开展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工作互检互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政务公开工作
1、是否在本部门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明确专(兼)职部门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2、是否编制本单位“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依法向社会公布;
3、是否及时公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处罚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经过有关政府或者主管部门依法批复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4、是否建立行业政务公开检查机制,实施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建立社会评价机制。
(二)保密工作
1、是否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专(兼)职部门和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建立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签订保密工作责任状;
2、涉密计算机是否登记备案,是否做到专机专用、专人保管、专用安全场所,是否安装使用保密主管部门指定防护技术软硬件,不连接网络、媒体和通讯设备;
3、是否坚持在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阅办密件,阅办完毕及时退还保密室或文件管理人员,未经保密部门审核和有关领导同意,是否转发、翻印、复印密件,有无明传涉密文件现象。
(三)档案工作
1、是否建立档案专(兼)职机构及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责任人;
2、档案是否及时、完整归档,并编写归档文件整理说明;
3、是否配备适应档案工作需要的现代化设备,是否开发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OA)。
二、检查时间
(一)5月15—20日为自检自查阶段,由各(地)市安全监管局按照检查内容要求,逐一对照检查,填平补齐,主动整改;
(二)5月21—30日为互检互查阶段,由各市(地)及省农垦、森工总局到互检地市检查(互检分组名单详见附件);
(三)6月1—10日为重点抽查阶段,由省安全监管局组成抽查组赴重点地市检查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开展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工作互检互查,是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是提升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有关工作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学习交流的有效途径。各地市安全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有关科(处)室人员要积极参与,按照检查内容逐一检查互检地市相关工作。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5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检查结束后,省安全监管局将通报互检互查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联系人:才立军,联系电话:0451—87015800。
附件: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开、保密和档案工作互检互查分组名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