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黑安监发〔2013〕31号)

发布日期:2013-05-16    浏览次数:5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期关于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审组织体系,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实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体部署,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5年底前,80%的大中型非煤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目前,我省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共计1212户,其中,采矿许可证等证照过期失效停产企业793户,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的企业419户,占总数的35%,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目标差距较大。因此,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持续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确保2013年底前,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含尾矿库)必须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一是对己完成安全标准化评审定级的矿山企业,要抓巩固、抓提升、抓改进,防止管理滑坡,努力促进提档升级。二是对证照齐全尚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矿山生产企业,要抓指导、抓推进、抓达标,努力促进达标晋级。三是对基建矿山企业,要抓基础、抓规范、抓创建,努力促进矿山建设与安全标准化同步完成。

  二、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标准化工作动态监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一要确定本市(地)年度达标和提档升级目标,制定详细计划,落实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责任人,准确掌握每户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度,逐户推进落实。二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己完成安全标准化评审定级的矿山企业,有效期满后及时督促企业重新评定等级;对证照齐全未按规定要求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达标,逾期未达标的依法处罚;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督促其尽快启动实施。三要做好基建矿山安全标准化对标工作,基建矿山要明确安全标准化等级,建设完成后未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一律不予验收。四要与“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通过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解决矿山企业“三违”现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五要及时沟通情况,掌握准确数据。各市(地)安全监管局要于每月5日前,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统一要求,上报安全标准化月统计报表,对不按期上报的,省安全监管局将在全省通报。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提档升级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监督矿山企业加强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同时,积极推动安全标准化提档升级达标工作。要按照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全面推动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建设工作,年底前,省安全监管局确定4户地下矿山、3户露天矿山、4座尾矿库(详见附件1)要率先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标准。各有关市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以上矿山(尾矿库)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提档升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底前如期完成计划内企业的提档升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研究采取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今后非煤矿山企业经评审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标准,并符合有关条件的,不仅可以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直接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绩效考核、信用评级、投融资等方面需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证明的,也可优先办理,以鼓励其它企业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等级。

  四、健全完善评审组织体系,推进石油行业安全标准化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今年石油天然气行业要全面启动安全标准化工作,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陆续发布了石油行业8个专业的安全标准化评分标准、陆上石油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名单,下一步还将组织评审员培训。各相关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石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明确本年度具体工作目标。本着先易后难、典型引路的原则,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动员石油企业积极参加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要引导规模大、管理水平高的石油企业率先达到相应标准化水平,发挥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各相关市(地)安全监管局将开展石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于5月末前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号)等有关规定,经考核审查,省局确定了陆上石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详见附件2)。各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积极开展评审人员培训,按照已确定的评审等级和评审程序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评审单位开展工作,各评审单位要主动接受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客观、独立、公正地做出安全标准化评审结论,并对评审结论承担相关责任。

  省局已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纳入对各市(地)的年度考核目标,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年终将对各地检查考核。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研究采取相关激励政策措施,加大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完成。

  附件:

  1. 2013年创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

  2. 陆上石油安全标准化二、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及评审单位名单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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