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钢筋力学性能能力验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6    浏览次数:5

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的监督管理,规范试验检测活动,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在全省建筑、公路、水利工程检测机构中开展钢筋力学性能能力验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5.7条款的规定,为了确保实验室检测能力持续满足资质认定的要求,验证实验室检测数据科学、准确,省质监局此次安排实验室对钢筋力学性能的能力验证。

  二、参加单位1.凡是具备开展钢筋力学性能检测能力且已通过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必须参加此次能力验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征得省质监局认评处同意,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能力验证项目(一)样品名称:钢筋(二)检测项目:钢筋抗拉强度Rm、下屈服强度ReL、断后伸长率A。(三)此次能力验证的技术牵头单位由吉林省建筑材料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省建材质监站)承担,由其负责样品的发放和传递,并分析汇总检测结果上报省质监局。

  四、要求为了保证检测过程的统一性和检测结果的可比性,参加的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钢筋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计划作业指导书》(附件1)的要求进行检测,并认真填写检测结果报告单(附件2),对上报结果不规范和过期不报的,其能力验证的结果均视为不满意。省质监局将对此次能力验证的结果进行全省通报,对检测结果为满意的,由省建材质监站发给能力验证合格证书;对检测结果为可疑的,将再次领取样品重新检测上报结果;对检测结果为离群的,由省建材质监站与检测机构共同查找原因,采取测量审核方式对检测机构进行考核,所发生的费用由检测机构承担。

  五、时间安排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于2013年05月25日前将《2013年钢筋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计划报名回执表》(附件3)电传至省建材质监站,省建材质监站于2013年06月05日前将样品邮寄至各检测单位,长春市各检测单位于2013年06月05日到省建材质监站领取样品,检测结果必须于2013年06月15日前上报。以特快专递方式报送结果的,以邮戳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能力验证”字样。省建材质监站应于2013年07月10日前完成检测结果的统计和汇总分析,并编写能力验证结果总结报告并报省质监局。

  六、能力验证费用此次能力验证费用为1000元/机构,费用汇(寄)至省建材质监站。单位名称:吉林省建筑材料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开户行:中行皓月大路支行帐 号:202425141138091001吉林省建筑材料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联系方式:地址:长春市升阳街1599号 邮编:130062E-mail: jiancaizhijianzhan@126.com电话:0431-87679177;87671630传真:0431-87600049联系人: 许岩附件请登录http://www.jlqi.gov.cn吉林省质量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

  1.2013年钢筋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

  2.检测结果报告单

  3.2013年钢筋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报名表

  4.2013年钢筋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收到样品确认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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