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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14-04-15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教师培训改革,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做好培训调研,按需设置培训项目

  各地要对“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深入农村学校,重点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找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工作重点。要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进行诊断分析,准确把握教师培训需求,细分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规划设计,确保项目设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示范性项目”进一步凝练培训重点,旨在加强高端培训,倾斜支持体育、美育、特殊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紧缺领域教师培训,创新完善教师网络研修模式,加强专兼职培训者队伍建设。“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本年度要加大送教培训力度,切实扩大培训受益面;进一步完善置换脱产研修,推动短期集中培训改革,提高远程培训质量;专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

  二、推进综合改革,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各地要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单一和培训质量监管薄弱等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改进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模式,优化项目管理体制,推进“国培计划”综合改革。要根据教师专业发展规律,试行跨年度培训,系统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满足教师不同阶段需求,促进教师专业持续发展。积极创新培训模式,促进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提升,实现学用结合。优化项目管理体制机制,改变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管理为主局面,推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协同创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培训质量和水平。

  “示范性项目”遴选有条件的地区和培训机构先行先试,为“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项目和各地教师培训综合改革探索模式。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示范性项目”做法进行改革试点。

  三、推行混合式培训,提升培训实效性

  要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切实推行混合式培训。各地要将网络研修社区作为项目申报的重要条件。集中培训项目要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面授阶段要切实提升实践性培训效果,通过现场诊断,帮助教师发现问题,通过案例教学、实践观摩和情景体验等方式,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问题;将返岗实践作为培训的组成部分,利用网络研修社区对教师进行指导和管理,确保学以致用。远程培训项目要将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建立并完善“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一体化网络研修体系,通过建立学科组、学校、区域性教师学习共同体,做好线下研修,确保现场实践成效。

  “示范性项目”深入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建立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实施教师工作坊高端研修,将集中面授与教师工作坊研修相结合,探索骨干教师常态化培训模式。“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置换脱产研修和短期集中培训要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进一步创新模式,提升培训效果;远程培训项目要推行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

  四、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水平

  各地要针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不够、部分培训方案质量不高、部分学员参训动力不足、经费配置需要优化和过程监管需要加强等问题,采取硬招、实招,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水平。

  1.下移管理重心。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分工,落实各方责任,建立“联合立项、分工负责、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地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培训立项阶段和组织实施过程的参与,确保项目管理落到实处。

  2.严格培训方案评审。各地在今年招投标时,须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实行末位淘汰,严守底线。细化评审指标体系,公开评审标准,随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公正评审每一所申报院校(机构)的每一个培训方案,严把培训质量关,确保遴选高水平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3.激发学员参训动力。各地要细化学员选派资格条件,改进选派程序,遴选条件符合、参训积极性高的教师参训。通过建立“个人空间”和电子档案等方式,有效呈现学员学习过程及成效,完善学员评价机制。试行通过学分管理,进一步激发学员参训动力。

  4.优化项目经费配置。各地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分配培训经费。一般情况下,“中西部项目”置换脱产研修安排45%左右、短期集中培训安排25%左右、远程培训安排30%左右;“幼师国培”置换脱产研修安排35%左右、短期集中培训安排45%左右、转岗教师培训安排20%左右。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厉行勤俭节约。各地要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重点加强过程监管。各地要有效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项目申报、方案评审、组织实施和绩效考核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监控机制,向各地定期通报监管评估结果,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本通知印发后15天内在“国培计划”网站发布招投标通知。相关省(区、市)应在4月30日前完成“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规划方案研制和招投标工作,按相关要求报送教育部、财政部评审。对经核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培训组织管理不力、参训学员满意度低、培训经费使用不当等类似问题的省份,中央财政将核减该省份当年“国培计划”专项经费。

  附件:1.“国培计划(2014)”——示范性项目

     2.“国培计划(2014)”——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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