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和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更好地为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山西省质监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山西省质监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59名。其中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省锅检院”)招聘9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其它250名全部为全额拔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77年5月20日至1995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岗位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为1972年5月20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
“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招录对象,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同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需具有国家职称外语B级以上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证书三个模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拟聘该单位工程师岗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满拟聘初级岗位,考生需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证书三个模块。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户籍要求。除国家规定我省35个贫困县户籍限制在本岗位所属各市外,其它户籍不限。符合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之一者都可报名,学校户口不作为常住户口。
以上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3年5月20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报名: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山西省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网上报名时间、程序,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和领取,减免考务费用等以《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招聘相关信息可查阅山西省人社厅和山西省质监局各网站《公告》。
五、组织方式及要求
招聘工作分十个步骤进行,除第三、第九步由山西省人社厅组织实施外,其余在山西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主管单位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步、考生报名。考生须登录山西省人社厅网站查阅《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山西省质监局网站查看《山西省质监系统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认真阅读领会相关招聘信息的基础上,在限定的时间内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提交成功等候审核。
第二步、资格初审。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专人在山西省人事考试网上按照《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综合知识考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我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第三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简称综合知识)。山西省人社厅组织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一招聘岗位以1:5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
第四步、资格复审。山西省质监局组织,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以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公告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后续相应资格并由其他报考人员按照《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最终被聘用的考生在公示前必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据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相关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省质监局门户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不属于此“四类”人员专业相同不得报考此设的岗位。
外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得报考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外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山西省境内服务,可视同服务地户口考生对待。
“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同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国家职称外语B级以上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证书三个模块证书,并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1份。
有户籍限制的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单位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我处托管或提供档案托管协议书)。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后续相应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第五步、专业测试。通过资格复审后取得专业测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1:5的比例(具体比例要求,以山西省质监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执行)进入专业测试,名单将在山西省质监局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专业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第六步、面试。参照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组织协调、管理决策、计划与控制、成就动机、兴趣爱好、求实精神、分析与判断、自我控制力、人际关系,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导下进行。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结束后,将综合知识考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总成绩,按规定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专业测试和面试,原则上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
第七步、体检。在省人社厅指定的医院由省质监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自理体检费用,并提供1张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后续相应资格由其他报考人员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第八步、考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考职位要求,采取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选派考察组(不少于2人)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第九步、公示。山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山西省质监局将通知拟聘用人员。
第十步、聘用手续办理及相关事宜。
1、填表审批。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质监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山西省质监局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填表时拟聘用人员需提供1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2、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单位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作经历满1年(含1年)以上者(人事档案须体现相关资料),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被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或人事档案中没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12个月;特殊情况(如试用期内生孩子)的人员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未按期报到、试用期内辞职、试用期满考核达不到岗位聘用条件和其它原因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并由聘用单位(以市局为单位)上报省质监局同意后,取消聘用,与其终止人事关系。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聘用人员,要在1个月内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资料。
4、特别提示。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山西省质监系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拟聘用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在公示前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公示。
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综合知识准考证和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以备核准。
在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系而产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山西省质监局门户网站查看信息、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
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和专业测试之前都要上传照片。注意,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图像比例、清晰度达到图示效果、20Kb 以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考试时间、地点要求
公开招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三项科目考试,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形式。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综合知识测试时间、地点以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公告为准。专业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七、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山西省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
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0351—7339662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bgts.gov.cn)
联系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劳资处司志明
咨询电话: 0351—3532431
举报(投诉)电话:0351--35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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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