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牧业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机遇,以保障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突出重点、规模推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监督,深入扎实地开展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为推进我区现代农牧业发展夯实水利基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
一是扎实开展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政策,动员农牧民积极参与嘎查村级水利建设。要认真做好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规划设计,做到统筹规划,规模开发,连片开发,合理开发,真正发挥规模效应。
二是抓紧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特别是堤防、农田草牧场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确保安全度凌度汛、春播春种顺利和满足群众饮水需要。要充分利用多年来建设形成的水利工程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挖潜改造,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水利工程效益。自流灌区要积极开展渠道清淤疏浚、整修加固和平田整地;水库灌区要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清淤扩容和下游灌区整修配套;提水灌区要加强机井维修配套和机电设备检修。
三是全力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旗县、节水增粮行动、农村牧区安全饮水等民生水利工程,以及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黄河堤防加固、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建设。切实强化水利建设进度、资金、质量和安全监管,努力增强水利行业管理能力,确保如期完成冬春水利建设任务。
四是确保高效节水灌溉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内蒙古自治区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规划纲要》为指导,全面推进实施自治区新增“四个千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牧业。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要以灌溉饲草料地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牧区水利建设,通过小面积开发,实现大面积保护,促进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进一步巩固扩大草原生态建设成果。
五是全力抓好防凌工作和春耕抗旱工作。要超前部署防凌工作,全面落实防凌责任,及时开展凌汛检查,进一步完善防凌预案,确保安度凌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河道来水、工程蓄水等方面的监测,准确把握水情、墒情变化,大力开展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强化抗旱水源调度管理,细化实化供水方案,最大限度地扩大浇灌面积和供水范围,在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春耕生产。加强节水技术培训,推广节水抗旱保墒技术,充分发挥水利科技在抗旱春耕中的支撑作用。
六是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按照“十二五”规划做好项目细化工作,加快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安全饮水运行管理机构建设和维护基金。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强化水土流失预防监督措施,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强荒漠化治理。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黄河流域淤地坝工程、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保持整治等工程建设。加大实施小水电等清洁能源生产和电气化旗县建设力度。
七是统筹做好其他农村牧区水利工作。要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水利基层服务体系,推进土地出让金提取10%用于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政策和农村水价改革、完善工程水价等制度的建立,保障工程正常运行管护。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区要强化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村牧区水利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把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来部署,作为民生工程来落实推进。实行领导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层层细化任务,严格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 落实规划,加大投入。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确定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的总体规模、目标任务和工程布局;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把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与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新农村新牧区有机结合起来,以旗县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综合规划为指导,多渠道筹措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努力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研究制定吸引农牧民资金、信贷资金以及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政策,整合农牧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各种涉农涉水项目资金,统筹安排,合力推进,提升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质量和效益。
(三) 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查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对农田草牧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完善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和协调,确保重点水利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四)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要以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灌区“两改一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重点,“以奖代补、项目整合、一事一议、民办公助”为手段,推进工程建管体制与机制创新,建立完善投入新机制;充分调动农牧民参与农田草牧场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切实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实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增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发展后劲。
(五) 搞好协调,强化配合。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把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与国土综合治理、农牧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村镇规划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综合效益;把政府、农牧民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强大合力。在国家大幅度增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基础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增加投入。
(六) 加强宣传,总结提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一批典型和样板,着力营造冬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要经常深入实际,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动态,发现和解决问题。各地区要及时向自治区报送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基本动态、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