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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4-04-30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财务局:

  面对数字化与信息化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传统新闻出版业只有主动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才能实现跨越与发展。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是进一步巩固新闻出版业作为文化主阵地主力军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途径。经过几年的探索和积累,目前新闻出版业已经具备了实现整体转型升级的思想基础、技术基础、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但还存在资源聚集度不高、行业信息数据体系不健全、技术装备配置水平较低、对新技术与新标准的应用不充分、市场模式不清晰、人才不足等问题。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精神,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出版业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物向多种介质形态出版物的数字出版产业转型”的要求,推动新闻出版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加速新闻出版与科技融合,推动传统新闻出版业转型升级,提高新闻出版业在数字时代的生产力、传播力和影响力,为人民群众的知识学习、信息消费提供服务,为国民经济其他领域的产业发展提供知识支撑,更好更多地提供生活性服务与生产性服务,推动新闻出版业成为文化产业的中坚和骨干,为把文化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支持一批新闻出版企业、实施一批转型升级项目,带动和加快新闻出版业整体转型升级步伐。基本完成优质、有效内容的高度聚合,盘活出版资源;再造数字出版流程、丰富产品表现形式,提升新闻出版企业的技术应用水平;实现行业信息数据共享,构建数字出版产业链,初步建立起一整套数字化内容生产、传播、服务的标准体系和规范;促进新闻出版业建立全新的服务模式,实现经营模式和服务方式的有效转变。

  (三)基本原则

  改革先行、扶优助强、鼓励创新、示范推广。优先扶持已完成出版体制改革、具备一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基础的新闻出版企业,鼓励新闻出版企业在数字化转型升级进程中大胆创新,探索新产品形态、新服务方式、新市场模式,形成示范项目并进行推广。

  分步启动、并行实施、迭加推进、市场调节。优先支持已经先行启动转型升级项目的企业,对不同支持方向的转型升级项目并行推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培养企业市场风险意识,提高企业市场应对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标准化工作

  支持企业对《中国出版物在线信息交换(CNONIX)》国家标准开展应用。重点支持图书出版和发行集团。包括:支持企业研制企业级应用标准;采购基于CNONIX标准的数据录入、采集、整理、分析、符合性测试软件工具,开展出版端系统改造与数据规范化采集示范;搭建出版、发行数据交换小型试验系统,实现出版与发行环节的数据交换;开展实体书店、电子商务(网店)、物流各应用角度基于CNONIX标准的数据采集、市场分析、对出版端反馈的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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