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公告》两个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欢迎大家在2014年5月10日之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纳税信用管理处(邮政编码:100038),请在信封上注明“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或“关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公告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ashuixinyo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