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3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林局、林牧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项目申报指南、下达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13〕15号、苏财农〔2013〕33号)和《2013年省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按时序进度实施,经研究,决定举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省级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县乡农技骨干(专家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导向,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围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急需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农民急需的科技信息,对农技人员开展重大实用农业新技术、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技术,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生物农业、智能农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方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现代化知识以及修订后的《农技推广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农技人员素质,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

  三、组织方式

  省级培训班采取委托承办形式,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三家单位承办。园艺(种植)班(600名)、种植(园艺)班(800名)、畜牧班(600名)分别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承办。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办班类型及培训任务,尽早确定办班期次及具体时间,并预先告知省农委科教处,要主动联系市、县(市、区)农业部门科教处(科),落实好参培人员,于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四、有关要求

  各市、县(市、区)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好参培人员,确保培训和工作两不误。承办单位要精心安排,根据学员实际需求编排讲课内容,选聘好授课老师并做好课件,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确保培训安全。要切实做好培训台账和档案工作,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要规范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联系方式:

  省农委科教处:刘勇军025-86263800;86222689(传真);1911511040@qq.com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胡培全0511-87290173;13952935093;hupeiquang@sohu.com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王勋0512-66098936;15850256290;314771410@qq.com;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丁丽军0523-86667668;15951152971;6410422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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