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114届广交会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3    浏览次数:4

各进出口企业:

  广交会是推动外贸发展的重要平台。第114届广交会(2013年秋交会)将于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1月4日在广州举办。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分别登录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广交会办公系统和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0日至6月15日

  二、展位网上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分别登录以下两个系统填报展位申请资料:

  (一)登陆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网站——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

  (二)登陆北京市商务委网站广交会专题——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广交会办公系统http://www.bjcoc.gov.cn/gjh/,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

  以上两个系统必须全都填报,且两个系统填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三、提交书面资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请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外贸发展处提交以下资料。该书面资料一年仅需提供一次,113届已交过书面资料的不用再次提交,未提交企业及新报名企业需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使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网站——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打印第114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1、参展企业完成广交会易捷通系统和市商务委广交会填报系统的网上填报,按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2、申报企业的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已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区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交易团通知为准。

  3、为便于展位管理,北京交易团统一要求每期每家参展企业的一名展位负责人必须随大团统一住宿,请各参展企业提前安排。

  广交会参展资质参见: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exhibitor/2012-09/24457.shtml

  广交会展品目录参见: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common/2012-09/8466.shtml

  联 系 人: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外贸发展处 吕娜

  联系电话:65221696

  资料报送地址: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7层711室,邮编10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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