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人数将达25。3万人次,就业形势十分严峻。22日,记者采访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相关负责人士就哈尔滨市针对高校毕业主就业的扶持政策进行解读。
哈尔滨市各社区工作岗位没有聘用高校毕业生的,要聘用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到哈尔滨市一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被高定一个级别的工资档次,或一级薪级工资。
到农村乡镇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可保留在市区,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并免试外语和计算机。
对当年聘用毕业生3人以上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各级财政在安排发展项目资金时可向其倾斜。到这些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在专家选拔、职称评定、流动、培训、户籍管理、申请科研项目及经费等方面与国企员工一视同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增招人员时,拿出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岗位,招用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
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
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科研项目的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学生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讨算。
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依据哈尔滨市急需短缺专业设置见习岗位的情况,市区每年将提供6000个见习岗位。
见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其间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由见习单位负责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的高校毕业生。
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自行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养老保险缴费总额30%的养老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报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时免受报名费和体检费。
对各类企业招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府公益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 (作者: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