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由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天津等省市区与甘肃省联合主办的第十九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暨民企垄上行活动(以下简称兰洽会)将于2013年6月19日—24日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充分利用这一经贸洽谈活动平台,加强我省与我国西北和中亚地区、亚欧大陆桥及丝绸之路沿线国际区域合作,根据省政府要求,由省商务厅牵头组团参加本届兰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兰洽会是中国西部地区主要的投资贸易洽谈会之一,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国际化和专业化的大型展会。自1993年举办以来,兰洽谈会已经连续成功举办十届。兰洽会促进了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去年商务部联合主办第十八届兰洽谈会,兰洽会已正式升格为国家级展会。本届兰洽会暨民企垄上行活动坚持“开放、开发、合作、发展”为宗旨。
二、代表团组成
江西省代表团,由省商务厅组织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设区市可另组分团)。
三、会议时间及活动安排
时 间:2013年6月19日—6月24日
地 点:甘肃国际会展中心
活动安排:代表团将统一组织参加6月19日开幕式。其他活动请各参会单位根据需要提前报名,团部将做好协调工作。
四、网上推介项目
请各设区市扎实做好项目报送工作,征集筛选本地“十二五”规划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品及旅游商品等重点产业的项目,于2013年5月30日17:00前将网上推介项目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统一报到大会组委会通过“在线兰洽会”网站发布推介。
五、有关事项
1.各设区市要按照“人随项目走”的原则,组织精干的业务骨干参会,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会。请将参会报名表于2013年5月30日17:00前报省商务厅。
2.参会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带队领导要将在兰州的联系方式报团部备案,要认真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人员,确保安全。
3.参会代表服从大会和团部领导,严格遵守大会和团部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保密规定、注重安全保卫,防止失盗、失密、失火事件发生。
4.本届兰洽会原则上不要求统一住宿,如参会人员需安排食宿请在报名时注明,费用自理。
5.参会单位最迟须于6月18日抵达兰州,并到团部报到领取代表证等资料(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静,电话:0791-86246632、13970068576,传真:0791-86246643,
电子邮件:zhangjing@ jiangxi.gov.cn
附件:第十九届兰洽会参会人员报名表
江西省商务厅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