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财政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24    浏览次数:3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体育局《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湘财综〔2007〕7号)文件精神,2012年省财政集中使用的彩票公益金额度为9248万元。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规定,现将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000万元。其中,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5000万元。

  二、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35万元。其中,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230万元,社区建设项目405万元,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项目500万元。

  三、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13万元。其中,体育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1933万元,全民健身运动项目80万元,伦敦残奥会残疾人运动员训练项目100万元。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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