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科计字【2011】149号)的要求,2012年度自治区科技援疆计划项目(第二批)经形式审查、初评、实地考察、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委员会审定、可行性论证等立项环节,已初步确定。现将自治区2012年科技援疆计划项目(第二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的主要内容及考核指标等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新刚 联系电话(传真):0991-367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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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2 年自治区科技援疆计划项目(第二批)拟选表》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2012年9月14日
2012年全国科技援疆第二批项目拟选表.doc